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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 《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审议通过,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实施。这是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意见》的相关背景如何?

  答: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承担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改革任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列入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